这是租房合同 我七月份没有交钱 现在我不想租了 房东说我七月份没有给他钱 说如果我走了必须给他交七月份的房费 但是如果按时间算我的房费应该还有一个半月 他是二房东 他的房屋合同说不可以转租 请问我不想给他钱可以么
2024-12-09 01:07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关系。如果您七月份未按时支付租金,房东有权要求您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方式补足欠款,并且房东有权依据合同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关于房东要求您承担七月份的房租费用,这可能是因为他需要补偿您因未能及时支付而造成的损失,或者因为房东认为您应当遵守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房东说明情况,解释您目前的情况和理由,以及是否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的租金。同时,也可以考虑与房东协商解决办法,例如延长付款期限等。 至于房东提到的“如果我走了必须给我交七月份的房费”,这可能是房东希望您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方式,以维护自身的权益。但请注意,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建议您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个人行为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