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起诉离婚,可是我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五年了,一直在山东生活,现在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给我下传票让我去签收,户籍所在地法院有没有管辖权?我该不该回去签收传票,涉及到我公司,所以想先咨询一下,合适了可以做我的代理
2025-04-18 18:53您好!关于您所遇到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您的案件是否属于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范围非常重要。如果在被告住所地(即原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被告应当到该法院应诉;反之,在非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其是否有管辖权。 其次,对于涉及公司的案件,通常情况下,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庭应诉。如果您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有相应的授权,且能够证明自己确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并有能力履行职责,您可以考虑接受委托作为代理参与诉讼。 最后,请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