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打架,我劝架,然后一方方无辜的打我一耳光,然后他就跑,我就追,追逐过程中,他摔倒,轻伤二级,这也叫寻衅滋事吗?
2025-05-08 12:4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涉及了一起斗殴事件。在您的案件中,对方打了您一耳光,并且导致您受伤。此外,您还参与了对他的追赶和追逐过程。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告承认他是先动手攻击原告的,那么这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告没有得到适当的赔偿或道歉,他可能面临刑事指控。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并且受到伤害,建议您寻求法律援助以获得必要的支持和保护。 此外,由于您也参与到这一事件中,因此可能需要考虑是否要向警方报告此事。警方介入可以提供公正的调查,并确保所有人的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请记住,在任何冲突中都要保持冷静,避免做出可能引发纠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