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2017.8.30转让门面,门面房非自己所有,属于恒泰地产!在没有恒泰地产许可下,把门面转让给了钱平,转让金13.8万元,尚欠1.2万元,但当时情况是合同和欠条都是钱平老公所写,转让名称写的是钱平!现钱平在我不知情情况下又把店转让给了别人!但欠款1.2万元又不还给我!现店里营业执照,租凭合同,烟草证,食品流通证的法人都是我,所有证件在转店时都一起给了钱平!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有何风险?
2025-03-20 20:40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首先,您需要确保您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且该所有权或使用权应当能够支持您作为转让方的身份。 其次,在签订合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收据等,以证明您与转让对方之间的交易行为。 再次,对于未偿还的款项,您可以要求转让方归还欠款,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最后,如果您发现有其他第三方可能对您的财产或其他利益造成损害,您也可以考虑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采取措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