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将我2.5万/月的工资降到1.5万/月,随后我提出离职,办理离职手续,工资没有结清,公司让我签了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而且声明劳动关系解除,工资已结清,总经理助理说,先把手续办完,工资按发薪日发放(每月15日),从4月17到现在,三月份工资和四月份工资一直未发,前几天打电话给总助,说我在职期间,工程老板请我吃饭好多次,另外采购餐桌椅期间收取回扣,理由是“有证据”,是公司采购通过微信联系家具老板,设局称要买两万元餐桌椅,问回扣比例,还问我的回扣是多少,老板为了能拉这单买卖,就说10%,有微信聊天记录,家具老板发现上圈套了,总助称如我放弃工资,好商量,不然诉诸法律,我未收回扣,如何获薪?
2024-10-02 21:11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与公司之间存在一定的争议。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您的离职申请是否合法以及是否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工资?这是需要仔细分析的问题。 其次,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及声明中的内容,如果这些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您可能有权要求公司重新签订书面协议或提起诉讼。 再次,关于财务上的纠纷,您可以通过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并寻求法律援助解决。 最后,关于公司提出的条件,建议您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如果您遇到困难,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