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的离婚事宜。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对方自由恋爱两年以后在09年结婚,一直都很和睦。但是今年五月份她说要去外地两个月,上班顺便散散心。我也没怀疑就答应了!可是她一出门就失联了。直到三个月后她打电话告诉我要和我离婚。她是和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生活。三个月以来都是!现在她要离婚我能主张什么?(我们有一个八岁的女儿,同时还有十四万的债务)
2024-12-24 21:32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出的离婚事宜,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双方若因感情不和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协商不成时,法院有权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对于您提到的债务问题,如果该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您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分担债务。如果您认为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债务。 至于您的女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父母应当承担起对子女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因此,即使离婚,您仍然需要承担对女儿的抚养责任。此外,您还可以寻求社会救助或者申请法院调解等途径来保障女儿的生活权益。 总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早日解决烦恼,家庭和谐美满!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