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是2003年转业的三级士官,当时被栖霞市安置办分到栖霞电机厂,因厂子当年效益不好,我对象要求停薪留职,但厂子不允许,说只能辞职,不办停薪留职,我对象只能辞职,过后才知道这是一家私企,请问栖霞政府将转业军人安置到私企符合国家对转业军人的安置政策和法规吗?我对象现在的养老保险和退休应该怎样做?
2024-10-08 16:0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对象在2003年被安置到栖霞电机厂,并且因为该企业经济效益不佳而要求停薪留职。然而,由于当时的规定限制了这一做法,他最终选择了辞职。 关于现在的情况,建议您与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是否允许您对象以非正式员工的身份继续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等。此外,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对于目前的养老保险问题,如果您的对象已经离开原单位并已领取了失业救济金,那么他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果您希望为他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服务,建议咨询相关的社会保障机构或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