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接了一家超市,营业执照还没有写我的名字。但是我把钱给他了,但是超市我不想要了。 钱我还能要回来吗?
2024-11-06 14:22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在未取得相应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从事经营活动,并且将款项交付给了他人,这种情况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或无因管理,即对方享有返还财产的权利。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则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相关款项;如果认为对方存在过错,则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的情况复杂或者有其他疑问,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