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后婆婆娘出资买的房子,写的老公和我的名字,现在闹着要离婚,婆婆娘要收回房子,说我没有份,这样对吗?我们结婚6年,有2个小孩
2024-12-14 19:00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如果房屋是你们两人共同购买并登记在你们俩的名字上,则该房产应视为你们共同财产。 因此,即使您没有直接参与购房过程或签字确认,但如果您与丈夫共同生活并享有居住权,那么该房产也应视为您的共同财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归还房屋,并且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决定,以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利益。如果有需要,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