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共有2儿1女,大儿子去世了,死去的人还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死去人的安葬费需要其子女帮其还给死者父母吗?
2025-03-11 07: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抚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扶养的义务。”因此,如果大儿子已去世,其子女仍有承担赡养老人义务的责任。 关于死后安葬费用的问题,这通常与遗嘱和继承有关。如果死者的生前遗嘱中明确指示了财产如何处理,那么这些财产应按照遗嘱中的指定进行分配,包括丧葬费用。如果没有遗嘱,则根据法律规定,丧葬费用应当由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共同承担。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大儿子去世后留下了一定数额的遗产,且生前没有立遗嘱或未指明由谁来支付丧葬费用,那么该费用应该由其子女和其他合法继承人按比例分担。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诉讼解决争端。 总之,即使大儿子已去世,其子女仍然有责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并负责支付相关的丧葬费用。同时,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