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16年11月在韦博国际英语报了一个班,最后不到一个月上了三次课,因个人原因去不了了要求退款,学校机构只退给我10000元,这是正常吗?我怎么维权谢谢
2024-10-13 07:19您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您在报名时没有明确告知自己无法按时参加课程的情况,也没有明确告知可以办理退费手续,因此学校应该退还您的全部学费。如果您认为学校的处理方式不合理,建议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您在消费过程中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