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厂房两押一租签了合同是两年的刚好租了一个月因为地方太小准备找一个更大一点的地方我们搬走了跟他打声招呼说押金我们不要了,他还让我们多交一个月的房租,我们没有交,他说会找人找我们的,这样合理吗租了一个月两个月的押金不要了他还让我给一个月的房租,如果这样他找人来找我的话我可以告他吗?
2025-01-09 06:29首先,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承租方有义务支付租金和承担其他费用。在您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中,通常会对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押金退还等事项进行约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决定提前终止租赁关系,并且已经搬离了厂房,那么您可以要求退还押金(如果有)。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并未提出退押金的要求,而是要求对方退还押金并支付一个月的房租。这可能被认为是不合理的,因为它违反了合同条款中的规定。 此外,即使您已搬出,也有可能存在一些额外的费用需要您承担,例如电费、水费或其他相关费用。因此,您应该明确告知出租方这些额外费用,并确保自己能够按时支付。 至于是否可以起诉出租方,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出租方确实违约或欺诈行为导致您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则您有权提起诉讼。然而,如果没有明显的证据证明出租方的违约行为,或者出租方的行为不足以构成违法或损害赔偿,您可能无法成功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出租方沟通清楚所有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尽可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