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昨天我弟弟在一家治痘机构签订了包治好的一份合同,是申请的9800的分期付款,12个月还清。但是今天我了解到那家机构不太好,而且名声也不好。今天去就想说清楚说他以后不去治疗了。那个经理竟然说银行替他付了钱,以后银行会找他还钱。我弟弟都不治疗了为什么还要付钱。这里面有我弟弟什么法律责任吗?
2025-03-13 22:19您好!首先,关于您的弟弟与该医疗机构签订的合同条款,请您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确认合同中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条件或限制性条款,如有疑虑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 其次,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合同存在欺诈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合同。同时,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支付费用作为服务的前提条件,则对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最后,关于银行是否代为支付的问题,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如银行)可能会基于合同或者其他协议承担一定的还款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情况下都会如此。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