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工资,我14年入的职,公司从15-16年间接累计8个月没给开工资(比如1月份开了2,3月份没给开,4月份又开了。)后因病去外地治病辞职,工资口头承诺结清,一直没给,现在仲裁说只能走劳动监察科,劳动监察总是让我等公司的贷款这都等了半年了答复的还是等。我没有劳动合同。有员工的相互证明可以起诉不?
2025-10-05 17:4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或举报,由其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如果存在证据表明企业确实拖欠了您的工资,并且已经离职,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支付相应的工资和赔偿金。 同时,建议您与企业和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是否存在欠薪的情况,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经过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