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和男朋友结婚,结婚前他借我5万,有欠条,后来我们结婚2年。之后他有了外遇,我们离婚了。现在我让他还钱,但是他不还钱,我第一次要他还钱是2015年12月,现在想找律师起诉对方,他是绵阳人,我现在在外地打工,户籍在达州,可以赶回。
2024-06-28 19:54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你拥有有效的借款凭证,即欠条,这是起诉追讨债务的关键证据。首先,你需要确定欠条上的内容是否明确,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等信息。如果欠条内容完整,那么这将有利于你在法庭上证明借款事实。 其次,虽然你们曾经结婚,但这并不影响你追讨婚前债务的权利。婚姻关系的存在并不自动消除婚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使在婚姻期间,这笔债务也应当被认定为个人债务,除非你们有特别的约定。 再者,你提到第一次要求还款是在2015年12月,这可能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时效期限为三年。但是,如果你在此期间有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或者对方有承认过债务,时效可能会中断并重新计算。 最后,关于起诉地点,你可以选择在债务人(即你前夫)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也可以选择在你的户籍地提起诉讼。由于你目前在外地打工,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了解是否可以远程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或者是否有其他便捷的法律途径可以解决此事。 建议你尽快联系专业律师,详细了解诉讼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及时采取法律行动保护你的权益。同时,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欠条、婚姻证明、离婚证明等,以备法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