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合同2018年7-15号 交付给我- 因为买的是单身公寓我是用来出租的- 交付给我一个月后说要动工开始装修道-然后也没通知我就打开我房门-我就想知道房子交付给我是完工的意思吗-现在再来装修烟道使得我无法正常出租算是合同违约吗
29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房屋在2018年7月至15日被交付给您,用于出租。由于您购买的是单身公寓,并且打算将其用于出租,因此您可能希望确保整个装修过程不会影响到您的租赁收入。 关于“开锁”一词,这通常意味着房东有权进入租户的住宅进行检查或维修,以确保其安全和舒适性。如果房东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打开了您的门并进行了装修工作,这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合同中的条款,即房东必须在获得租户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任何装修工作。 然而,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因为法律规定可能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在某些情况下,房东有权对物业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理,而无需提前通知租户。在这种情况下,房东的行为并不构成违约。 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侵犯,请考虑与房东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房东坚持不接受您的意见,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来帮助您解决争议。 最后,建议您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了解其中的具体规定和条件。如果有任何疑问,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