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三月五号上班的,三月有三十一天,老板三月份发工资三十一号没算,合法吗,
2025-07-04 03:01在计算员工工资时,通常情况下需要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来确定应得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如果超过了法定的工作时间,则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在您的案例中,如果您是三月五号开始工作的,并且在三月31日结束工作,那么您应该从四月一日起开始享受相应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待遇。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每月的实际工作天数(即31天)向您支付工资。 此外,如果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工资,您有权要求其赔偿因延迟支付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损失。请注意,具体赔偿金额将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与公司的协商结果。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