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属男性黑龙江人 还有70岁的父母 43岁未婚 一个月前在杭州某建筑工地工作 下午3点感觉身体不适请假去医院检查 没有检查出结果只开了些消炎药回单位 可是于当晚9点在单位宿舍突然死亡 家属来了以后 工地领导说没有给死亡职工购买保险所以询问家属的要求并决定私了 由于赔偿金没有达成一致 工地领导随又说拒绝谈判说给职工购买过保险 如果构成工亡 由保险公司理赔 现在拒绝见面 尸体现在在殡仪馆存放 没有进行尸检 已经申请工伤鉴定 还没有结果 想请问律师 像我亲属这样能够上比照工亡吗 可以得到法律援助吗 协商不成的原因是工地领导不认同是比照工伤
2024-10-24 18:12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亲属在杭州的建筑工地工作时突然死亡。这种情况符合工亡的标准,即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过程中因事故或职业病死亡的情况。 关于是否可以得到法律援助,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一般来说,在涉及劳动关系争议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获得法律援助。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会寻求帮助。 至于协商不成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或者对于事故责任认定的意见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并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协助处理此事。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其他非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最后,如果您的亲属不幸去世,请接受这个事实,同时也要为他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怀。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