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意向书上面的违约金合法吗?(不是三方协议)
20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因此,在签订就业意向书时,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有违约金条款,则该条款可能有效,但需注意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和比例不应过高。同时,用人单位应在提供培训服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支付违约金。对于未被录用的员工,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