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6年5月份购买一套二手房,总房价32万,首付4万,贷款28万,首付的4万,卖方给写了个购房收据,没有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口头协议给办理贷款,以及房子过户,我只拿过户费就可以了,后期没有别的费用,卖方也承诺给改成居民用电,经卖方同意,我一个月后装修并居住,由于办理不动产原因,2017年7月份,卖方通知过户,要求除去自己要拿的过户费外,再多收取2万,我不给他2万,卖方就说不交钱就不给过户,也不提供改居民用电的申请,并说给停电,我已经装修入住,我该怎么维权。谢谢
2021-06-15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