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上门女婿,现在女方要离婚,而且说财产是别人的,不予补尝我,女方有罪吗,不应补尝我吗?
2024-07-12 17:38您好,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有权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使您是上门女婿,这并不影响您作为丈夫在婚姻中对共同财产的权利。 如果女方声称财产属于他人,并且拒绝分割,这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财产的归属。如果财产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无权单方面决定不进行分割。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财产的分割。 至于是否有罪,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女方有故意隐瞒、转移财产等行为,可能涉及到婚姻法中的过错责任。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法院认定一方有过错,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时给予另一方一定的倾斜。 建议您在离婚过程中,尽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