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婆骑电瓶车今年四月十九被撞啦,对方百分之八十责任。请问交通事故没有拿到赔偿金能先在交警大队签结案书吗?结案书签啦不就代表这个事情结束了吗?要是提前把结案书签啦对方有没有可能不认可先前谈好的赔偿金额。今天在交警大队不欢而散,对方一心叫我先签字,然后再和他一起去保险公司签赔偿协议。我没叫我老婆签,怕结案书签啦对方想咋说就咋说。毕竟结案书签啦不就代表这件事情结束啦。和他没有关系了吗?请问这个结案书我敢签吗?要是我不签的情况下接下来我该走具体的什么途径。毕竟对方一心想叫我签字。肯定会爱理不理的。
2025-10-12 21:58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当首先向交管部门报案,并由其进行事故处理。如果您已经与对方达成初步赔偿协议并签署了结案书,这并不意味着您完全放弃了自己的权利。以下是一些建议。 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证明、维修发票等。 向保险机构报案,要求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赔偿条款进行理赔。 如果对方不愿意接受赔偿,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您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当地法律法规来做出决策。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尽量避免草率行事,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