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工作的部门是两班倒制,白天要求加班,而我白天因为照顾孩子不能加班,但是领导说不加班不行,现在把我调到别的部门,也是倒班,而且是早八点到晚七点。但也是不加班不倒班不行,所以就又让我回原来的部门。现在是两边都不要,然后原来的部门说我这是不服从管理,胜任不了工作,两次以上就会开除,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公司有权利开除我吗
2024-09-20 03:58您目前的状况确实比较复杂,涉及到劳动关系和管理方面的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并且如果公司的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导致您的权益受到侵害。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的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不满和需求。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原部门无法胜任工作,可以提出调整岗位或职位的要求,或者寻求其他解决问题的方式。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的证据和证明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抗辩依据。 其次,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者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这些机构会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帮助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保持冷静和理性,尽量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给情况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积极寻找解决方案,以期达到和谐解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