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卖房全款45.5万,分三次给,第一次我到银行解押时给15万,第二次我把房产证从银行拿出交他给28.5万第3次2月底过户时给,如今我把房产证交他时他不给钱必须我们签字配合他们以后到银行代款,请问我们卖全款可以拒决签字不,还有他不给钱算不算他违约
2025-03-04 16:42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支付了第一笔款项(即15万元),并准备将房产过户至对方手中。然而,对方要求在过户前签署文件以确保后续贷款的顺利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拒绝签署这些文件。 如果对方坚持要求您签署文件,那么这可能意味着他们的行为是非法的或者有其他不当之处。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即使对方未能提供付款条件或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也不应视为违约。通常,在买卖交易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房屋,并且在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卖方也应该按时履行其义务。因此,如果对方未能履行付款义务,您应该考虑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