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买了一辆常州挂靠公司的货车,车是08年3月份车黄标车,国家规定报废,但挂靠公司说这公司没了,不能出证明了,导致我的货车拿不到国补的钱,只能卖废铁,报废可得1万元,我可以告他们吗
12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挂靠公司在车辆过户时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废条件。 您购买的车辆为黄标车,按照国家政策,黄标车属于淘汰车型,无法享受国家补贴。 针对此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解决方案。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挂靠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而言,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双方之间的挂靠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已支付的费用以及因挂靠行为造成的损失。 在起诉的同时,也可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例如与挂靠公司协商解决问题或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如果挂靠公司拒绝赔偿或者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您可以考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由其介入协调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确保证据充分,如保留相关的发票、交易记录等文件,以便在法庭上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