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农村,因政府规划建设旅游城镇故征收土地。之前主屋,院子等均已测量完成。后无故把院子压下,不给予置换。因此不同意签字拆迁。另村民因为上级把大田地征收价格压的太低,仅6万零八百一亩,多数村民不同意征收。我们家是在大田地盖的房 子,没有房产证,听人说如果要是不签字上边就要先整治在大田地盖房子的。说是违法建筑要强拆。请问政府征收土地的相关法律是怎么样的?有法律支持强拆我们的房子吗?我们的房子当时盖的时候城管也来罚了款,请问我们没有法律依据支持我们维护自身利益吗?
16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您认为政府征收土地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至于您提到的“城管罚款”问题,是否与此次征收有关,建议您详细询问当地的城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以了解具体情况并获取相应的证据和证明材料。 最后,如果您对房屋被征收后的补偿标准存在异议,可以寻求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