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卫辉的,我和我小孩他妈离婚5年了,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上是小孩他妈两个小孩都不要,一个月还要看小孩三次,现在我爸妈有病,养两个小孩负担大,我可以申请给女方一个小孩吗?请尽快回谢谢!
2025-01-05 20:03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和前妻离婚时约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孩子,且您的父母患有疾病需要照顾,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探视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能获得变更探视权的决定,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双方的具体情况、孩子的年龄以及双方的意愿等。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与前妻之间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