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三个儿子早些年相继去世!大儿子有一儿一女都已成家立业,二儿子有一女儿已到法定年龄尚未出嫁,三儿子有一女儿已出嫁!大儿媳和二儿媳都未改嫁他人!三儿子早在二十五年前就已离异!没有在婚!现在问题是老人的赡养问题以及往后的所有费用包括去世后的费用,我作为三儿子的女儿,我该出这个费用吗?还有三个儿子各自家的土地赔偿款,我该拿出来给老人家吗
2024-12-12 12:44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是子女的责任。因此,您作为三儿子的女儿应该承担一定的赡养费用。 至于土地赔偿款的问题,这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来分配,并且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如果您认为这些款项与您的家庭有关联,您可以要求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分发这些款项,并将一部分归还给您。 请注意,具体处理这些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