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 当时购买房子时,合同上有一条补充条款说:(办理房产证下证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不足退款归乙方,超出面积部分由乙方承担补款,税费也由乙方承担。)当时购买房屋时临时房产证面积为90平米,后来政府下来房产证后证上实际面积是93平米 ,但政府没有和卖方收取余外3平米的费用,现在卖方要求我们拿出这三方米的费用,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应该拿吗,如果应该拿的话是按照当时房价支付这额外费用 还是如今房价 备注:此房为回迁房,购买三年后才下来的房产证
26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购房时签订了一份包含“面积不足退款归乙方,超出面积部分由乙方承担补款,税费也由乙方承担”的补充条款。然而,在房屋过户至您的名下后,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可以尝试与卖方进行协商,解释您的不满,并提出可能的补偿方案。双方可以通过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途径。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要求不合理或不合法,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重新测量或评估,以确定房屋的实际面积。一旦得到官方认可的结果,您可以依据该结果来决定是否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 保留证据。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协议、收据等文件,以便将来可能的争议提供支持。 委托律师。如果您不确定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协助您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权益最大化。 最终,应基于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做出最合适的决策。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法律规定,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