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下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又不想买了,可以退回定金吗?(金碧外滩湾是恒大开发的楼盘 可是我发现活动场上匆匆忙忙签下的认购书上甲方却是恒合置业有限公司,哪怕销售说恒合是恒大的分公司 可还是觉得不可信,怕今后没保障;还有买房贷款办不下来;考虑到楼盘要19年底才交房,周边配套设施也不完善,综合以上原因就想退,可销售说签订了认购书就不能退,怎么办呢?)求助
2024-12-06 17:5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因此,您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且一旦签署,除非存在法定解除情形,否则无法单方面撤销或更改。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认为开发商违约或不符合约定,建议您首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起诉前,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认购书、付款凭证等,以便于诉讼时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为了保护自己,建议在购房前详细了解开发商的真实身份和资质,并仔细阅读并理解购房合同的内容,确保权益不受侵害。此外,购买房产时还应注意了解项目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在地的交通状况、学校资源、商业配套等,以及开发商的历史信用记录、工程质量等方面的信息,以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建议在任何情况下都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谈判态度,以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