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想咨询一下关于辞职后,在岗期间劳务所得不给我发放的问题。我曾是银行一名员工,去年九月底辞职,但是单位在年底发放第三季度绩效时,却说没有我的,因为我辞职了,但是我第三季度只有两天没上班,其余都在岗,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4-07-27 19:15你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履行工作义务,不得无故拒绝接受安排的工作任务。 其次,你提到你在职期间有两个月(9月-10月)未正常出勤,但你的岗位职责并未因此而减少或取消。如果你认为自己应该获得相应的薪酬待遇,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诉,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在职期间的工资报酬,并说明未工作的具体原因。 最后,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日志、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你在职期间的实际工作情况。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工会或者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他们可能会为你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建议。 总之,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