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培训机构的讲师,我们这的讲师都有分红,但是职责不只是讲课,还要当助教,班主任,客服甚至是销售。由于给我定了年利润60万的指标,自己招生自己规划,并且还要重新开一门新的课程,这样显然是刁难我想让我走的手法。现在我已经离职了,他答应我说,给我四月五月六月这一季度的分红,也就是合同一年中最后一个季度的分红,但是是一半,之前发的三个季度的也都是当季度的一半,整个一年的另一半也不给我了,但是现在原本到该发分红的时候,却告诉我要等到七月底发放,但是前提是要先给我解除合同,办离职,请问这是为什么呢 ?我该怎么办?
15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面临的是关于培训合同中的违约和补偿的问题。首先,您应该仔细阅读您的劳动合同和相关的培训协议,以了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您的雇主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年终奖金或其他福利,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如果您已经与您的雇主达成了解决方案,但仍然不满意,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或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来帮助您进行谈判和诉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做出冲动的决定,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