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上班,到上海住院。6月十几号请假,旷工,签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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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用人单位的要求履行工作义务,不得无故旷工或迟到早退等行为。如果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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