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本来已经向劳动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准备走法律程序,但是现在我想要回复印件先暂缓对老板的起诉但是不代表撤诉可以吗?请帮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2025-09-10 12:32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您可以尝试与老板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在保留证据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采取进一步行动。在采取法律措施之前,请确保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建议或帮助,请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以便于为您提供更加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