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乡政府授权村委会与百姓签订的合同,是否与乡政有关联?
12天前您好!您所问的问题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因此,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应当遵守上述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