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有一个八岁的女儿,感情不和想离婚,房子是他家买的,下房证时加上我的名字,我想知道如果离婚,我要孩子抚养权和不要抚养权,房产是怎么分配的?
2025-04-25 19:10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以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在你的情况下,如果你们想要离婚,并且打算将房子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你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如果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则无需考虑房产是否登记在你的名字上; 如果房产是婚后共同财产,则需要确定房产是登记在谁的名字上; 然后,你可以根据这些信息来决定如何分割房产。如果你希望保留房产并保持孩子的抚养权,那么你需要证明你的经济能力和照顾能力能够满足孩子的需要。同时,你也需要考虑到离婚后可能产生的其他财务责任,比如房贷、保险、教育支出等。 总之,离婚时涉及房产分割的问题非常复杂,建议你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家庭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最准确、全面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