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参加北京市的一家保安工作,在刚刚入职工作时,单位的工作人员,向我提出是否参加社保,参加社保一个月工资2300元,不参加社保2900元,但是我对社保的问题不是很清楚,于是我就签署了不需要社保的一份合同,劳动合同为两年期限,随着我工作时间长了,了解到了社保的问题,并长时间加班,也没有加班费用,我可以向劳动局提出赔偿吗。
2025-04-25 20: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在工作中了解到自己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金,但与公司签订了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同时,如果您的工作时间过长或加班未获得加班费用,您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作时间和加班费。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明确自己的权益,并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诉求。如需进一步帮助,请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