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楼下有一条20米左右不到2米宽的通道,是和一楼业主的一排营业门市的后门相通的。一楼业主有几户,有的出租有的自营,有几户就在自已后门私设简单生活灶具煤气罐。 请问这通道是否是公共通道。 请问这通道一楼业主或租户可以私自占用吗。和堆放杂物吗,这是否给楼上业主带来风险: 请问
4天前一、关于通道性质。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因此该通道应当属于所有楼上的业主共同拥有。 二、关于占用及堆放杂物的风险。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所有权归属物业所有人”。 如果一楼业主在通道上搭建了临时建筑或堆放了杂物等影响通道安全使用的行为,则可能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利益,并可能导致安全隐患。 三、建议措施。 建议一楼业主加强自我管理,合理利用空间,避免占用公共通道。 鼓励和支持社区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如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以保护全体业主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