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的哥哥让女方怀孕了,我们家不想要这个孩子,但女方不愿意打胎(在这之前女方为我哥哥打过两胎,且双方自愿打胎),而女方家长要求赔偿三十万才打胎,如果闹到法院,我们家需要赔偿吗?
2024-11-04 08:1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对于未出生的孩子,父母可以决定是否要。如果您和您的家人认为不想要这个孩子,并且女方也同意的话,那么你们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至于赔偿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一方不同意终止妊娠的情况并不构成对方违约或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形。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不必担心赔偿的问题。 不过,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妥善处理,建议您与女方进行沟通,了解其意愿并协商解决方式。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者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详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