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农村会计,每年6000工资。村里修路,他每天出工修路,违法吗?他挣的钱用退回去吗?
2024-10-07 13:4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义务性活动,应当视为正常劳动,并依法支付相应的报酬。因此,在您的父亲参加村里的集体劳作的情况下,其收入属于合法收入。 至于您提到的“村里修路”是否属于法定义务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该义务是由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的,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对农民的一种强制性要求,此时农民可以拒绝参与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 综上所述,建议您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以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执行情况。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此事,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