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农包产地有二百平米出租给人。十年后村集体所有土地也都出租了村里所有人都平均得到相应的租金。请问二十年前租出去的租金该我自己所得还是由村集体所有呢
19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因此,在二十年前,如果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并履行完毕,那么二十年前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应该属于承租人,即你。但是,由于没有明确指出二十年前是否存在合同关系或者租赁期限等具体细节,所以无法确定二十年前的租金归属。 在实践中,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那么二十年前的租金应当归出租方所有。然而,如果有证据证明二十年前确实存在租赁关系,且租赁期限较长,那么可能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分析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理解,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的法律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