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离职,我是提前走的,公司以这个理由扣了我一个月的工资,还压了我一个月的个人社保
2025-03-09 08:11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因此,您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要求公司支付未及时足额支付的工资和相应的赔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被拖欠的社会保险费,并承担因欠缴社会保险费产生的滞纳金。 如果对劳动争议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在进行上述操作之前,请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明、离职协议等文件。同时,建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