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详情 我跟老公结婚六年,两个孩子一儿一女,现在闹离婚,他非让我带走闺女才离婚,家里的钱啥都不给我一分,还让我带走闺女,不带走闺女,就让我一个月给他八百块钱抚养费,我没有什么正式工作,在外地打工。因为离婚,家里人不同意,跟娘俩人也闹翻脸了。现在他账户里的钱,我怀疑都转走了,说钱都让我们娘三个花完了。婚姻已经无法挽回,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5-06-17 23:16尊敬的当事人。 在处理家庭纠纷时,首先应当尊重双方的感情和权利,同时也需要考虑现实情况和法律法规。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丈夫存在感情破裂的问题,并且对方要求带走女儿作为离婚条件之一。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领域,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以及如何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利益。 同时,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紧张,建议您尝试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分歧,以避免进一步恶化家庭关系。如果调解无效,可以考虑寻求法院的帮助,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够保持冷静,理性面对问题,尽量避免情绪化的决策,以免对未来的家庭关系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