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给公司打工3年多,公司也给我买了保险,到17年4月公司就不要我做了,叫我等到他们有岗位在给我安排工作,但是17年到现在,他们有岗位都在外面招工,都没有给我安排岗位,请问现在我怎样向公司要回我的损失。
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您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公司承诺提供工作,那么它必须遵守这些承诺并按时支付工资和福利。 公司未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员工在合同到期后没有得到通知或拒绝续签合同,则公司应当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员工终止合同。因此,如果公司未能按期通知您终止合同,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因无法找到新工作的损失。 公司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您的工资和其他福利。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等。如果您认为公司未能正确计算或支付您的工资或其他福利,您可以提出申诉。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书面证明、电子邮件、短信等,以证明您的主张。其次,您可以尝试直接与公司沟通,表达您的诉求和担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同时,提醒公司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