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7日,我乘坐一辆车号为云cu2417江淮商务车回老家探亲,锁才能车行驶到六盘水到威宁县路段的中途时,江淮商务车不幸撞上了停在路边的大卡车上,当时是凌晨四点半左右,而且车内乘坐十三人,属严重超载,车辆发生碰撞后,导致车内乘坐的十三人不同程度的受伤,并紧急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同时报警,现我在x_xx_xx_x医院接受治疗,在住院治疗几天的时间里,花费了x_xx_x钱,直至现在造事车主没有付一分钱治疗费,也没有到医院看望受伤的人,当时造事车主(面包车)答应付相应的医疗费,可至今没有付一分钱,所以我认为造事车主严重侵害了我们的人权,按理说应该及时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在我们接受治疗期间
2024-10-22 12:46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权益确实受到了损害。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途径。 寻求法律帮助。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支付医疗费用和必要的赔偿金。 谈判协商。与被告方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立场和理由,尝试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求助于社会救助机构或慈善组织。如果您无法自行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可以寻求这些机构的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 请注意,具体的解决方案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希望您能够尽快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