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离婚女人,户口一直在娘家,村里现在占地分钱,硬是说女的结了婚没有的份,村里男的就没有户口也没有份,有没有都是村书记说了算,去找当官的就说不是你一个人这样情况,可是别的女的是结婚后没把户口拿走,而我是离婚了,拖着孩子生活,孩子户口也在本村,我们这弱势群体就什么都享受不到村里的待遇吗?我们户口在这里,怎么办呀?
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和财产享有所有权。对于户口在本村但未迁出的妇女,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享有与当地村民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关于您提到的“村里男的就没有户口也没有份”这一说法,需要进一步核实具体的情况。如果确有法律规定或村规民约中的相关规定导致女性在嫁娶后失去了原有的权益,那么该规定可能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规。建议您向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及村规民约的具体内容,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正对待,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如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提起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社会公德,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