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发现一方已变卖财产两年,还有追诉时效吗?
14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和处理方式。其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您的配偶在离婚前已经将财产进行变卖,并且这一行为导致了您的财产损失,这可能构成对您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追诉期限为五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内,权利人没有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请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得到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