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本人于2017年2月份开始在上海蕲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数控编程工作,入职后因没有达到事先约定,另要做工作以外的事,发工资也很拖拉及克扣,未交保险。便提出辞职,于2017年4月底离职。在4月份的工作过程中有一次质量事故:客户当时提出较高质量要求,我提出对此批产品做首件检测,结果客户不能认可。我并没有犯实质性的错误,只是以负责的态度做人做事。上海蕲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徐永年却把责任推给我,说我不该提出让客户检验,出了事不关我事他负责。本来我是在为他规避了风险,他却反咬我一口,这是我见到的最不要脸的嘴脸。最后要扣我两千多块,我不能接受,请律师帮忙,按照20%给律师费,谢谢。
2024-12-14 19:12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收集和整理与本案有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由其介入调查处理。同时,您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