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中毕业生,已满18岁,暑期8月左右开始在一家国企性质保险公司打工当客服,但我最近才知道,这家公司发工资不是当月清,而是下个月完工发上个月的工资,而我由于开原因只能干一个月,应聘时并没人告知我..如果我拿不到这个月的工资我该怎么维权?
2024-12-14 17:5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且在合同到期后及时为您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也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理,您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争取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请求其对您的权益予以保护。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态度,避免因情绪激动导致事态扩大。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