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被告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十五日内提出对吗
回答数:37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因此,在一审期间被告改变其主张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说明。 根据上述规定,被告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十五日内提出。如果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且需要延长举证期限,应提前十五日向法院提交书面说明。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238 人今日律师解答 4666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